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劳资双方在法律上的关系如何

沈洁律师认为合同到期不续签,劳资双方间的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复函》(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律师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劳资双方都对劳动者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无异议的,双方之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原劳动合同到期了,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也终止,但是司法解释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和原劳动合同一致。

沈洁律师提示:不续签合同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和续签合同是不同的,续签劳动合同其实是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虽然名为续签,实际上和到期的劳动合同之间是独立的。劳资双方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适用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