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导读:劳动者以未签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公司已经发送了电子邮件和打了电话催促签约,存有邮件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尽到尽订立劳动合同之诚实磋商义务,劳动者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律师
法律咨询:我两周前被一家配餐公司录取,到了这家公司工作后和我想向有一定的差距,上班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少,我以前的单位虽然工资没这家高,但上班比较清闲,现在这家公司要发两倍工资给我,我觉得才和工资成正比。现在人事部发了邮件和打了电话让我回总部签订劳动合同(我的工作在某营业点)。我不想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先拖着行不行?如果拖过了一个月签约期,以后我工作是不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了?
沈洁律师答复:这位劳动者这么做是不可取的,一方面做人要有诚信度,如果你觉得现在的工作工资和劳动强度不符,可以和公司协商增加一些劳动报酬,或者另外寻找合适的工作。撇开道德方面不谈,你以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能否可行呢?律师
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个月里面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时间,有两种法律后果,第一种法律后果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届满一年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不按照双倍工资计算,因为劳动合同已经根据法律的规定成立了。律师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有双倍工资赔偿这样的规定,该规定系惩罚性规定,是对用人单位为恶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的严厉惩罚措施。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进行了磋商,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可能存在拒签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不应承担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不过很多用人单位以口头方式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本身也抱着一种侥幸心态,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拖拉不前,这样届时双方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自己已经履行了诚实磋商的义务。只要证明单位没有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主观恶意,就无需承担惩罚性规定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