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约定无偿加班是不是合法 |
|
章女士在公司的裁员中失去了工作,公司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了章女士经济补偿金。章女士在劳动力市场上多方寻找,再也无法找到合意的工作,想起自己几年里日夜为公司加班,她心存不满,要求恢复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律师
接到章女士的委托,沈洁律师认为章女士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行不通,公司虽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给予了章女士相应的经济补偿,也提前书面通知章女士。但章女士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却涉嫌违法法律规定:“乙方(章女士)自愿加班,放弃要求甲方(公司)支付任何加班工资或者要求调休,不得就此提出劳动仲裁。”沈律师认为此项约定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位于强势地位的公司将相对弱势的劳动者的权力排除,这是无效的合同条款,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或者予以调休。 |
|
| ☆ 通讯联络方式 ☆ |
| 沈洁律师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
| | ☆ 通讯联络方式 ☆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 手机 13917766155 | QQ:2273847979 | 微信号:huiyinlaw |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