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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与同事斗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律师点评:马某是某公司员工,与同事发生矛盾斗殴后受伤,公司以两人大家为由将两人开除,马某认为对方先行挑事并且自己是受害者,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不符法律规定,起诉主张经济补偿金以及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工资。律师

案例引用

马某是某公司员工,与同事发生争吵,两人便打了起来,造成马某受伤。后公司以两人上班期间斗殴为由解除两人的劳动合同。马某认为对方先挑衅自己,并且自己是受害者,公司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解除其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工资。

被告公司辩称,公司有全体职工通过的纪律和管理办法,原告马某在该规定上签字确认,现原告工作时间发生斗殴时间违反了公司的管理规定,故其接触与马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制定的相关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明知公司规定,未妥善处理与同事间的关系,违反了公司纪律规定,被告有权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故驳回原告的诉请。律师

律师事务所点评:本案是一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原告作为劳动者在上班期间斗殴遭开除,原告起诉主张相应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的原告在上班期间斗殴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解除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且解除合同的原因在于劳动者,故用人单位无需提前一个月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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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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