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设备公司与李丁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李丁至酒店设备公司工作,从事燃气工程安装维修,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通讯费50元,另有提成。酒店设备公司安排李丁至南京西路某地下二层B229处理燃气灶具废气排放故障,酒店设备公司多次拨打李丁的手机,李丁均未接听。次日,酒店设备公司要求李丁移交工具,李丁实际工作至该日。律师
李丁至酒店设备公司移交工具,并要求公司与其结算工资。公司支付李丁当年8月工资5,078元,其中违纪扣款150元。李丁工作不认真致使工作验收不合格,予以返工,故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作出扣100元的处罚。公司为使员工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故每月支付员工通讯费50元。8月李丁屡次不接听电话,造成无法正常安排工作,扣除其该月通讯费50元。
酒店设备公司称李丁不及时维修,给酒店设备公司造成了恶劣影响。只能另派维修人员至该处维修,并要求李丁停职检查。因怕李丁私自承接工作,故要求其移交工具。后李丁至公司处吵闹,要求结算工资,遂结算工资。公司从未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律师
李丁称至食堂处发现该用户不存在问题,故未作处理。次日,公司安排至他处维修,返回公司后,人事和仓库主管要求李丁移交工具,并要求其回家,没有说明理由。找法定代表人季某,季称李丁擅自离岗,故让其移交工具,当日并未要求李丁写检查报告。李丁认为要求其移交工具就是开除其,故要求结算工资。酒店设备公司系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李丁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酒店设备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4,116元;返还8月被扣工资150元。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酒店设备公司支付李丁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4,116元;返还李丁8月被扣工资150元。酒店设备公司不服该裁决,提起诉讼。律师
李丁表示酒店设备公司要求移交工具就是将其辞退,但该主张缺乏相应依据,主张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其应就此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而公司不支付李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4,116元。酒店设备公司在结算李丁8月工资时扣款150元。主张该150元系因李丁工作中存在过失及不及时接听电话,李丁对此予以否认,酒店设备公司未提供扣款的事实依据,公司应支付工资差额150元。(2012)徐民五(民)初字第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