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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我所在的公司数年没有加薪和提职,我也很想到别的公司去工作,但考虑到我在这个公司做了将近11年,目前签订的也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自行辞职将失去相对稳定的环境,也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在公司继续工作也是得不到提升的。律师

最近我公司的部门经理告诉我,我所在的工业设计部将要裁员,和研发部合并,不过公司考虑到我是老员工,多数不辞退我,否则公司面临的赔偿数额太大,但有可能我会被派去做比较机械的制图,工资待遇和职位不变。对此我也和经理表达了自己想离开公司的想法。经理称可以帮我反映给人事部,看看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和公司协商之前,我希望了解一下,有哪些和自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的法律规定?

沈洁律师答复,你提问的是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属于弱势的一方,用人单位属于强势的阿一方,故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倾向于保护劳动者,规定了不少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赔偿的条款,不过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律师

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之间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强迫劳动者签订不平等合同,在劳动法律领域作了许多强制性规定,如果没有违反,那么双方之间的解除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比如劳动者自愿放弃一部分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要求劳动者提前通知辞职等。

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劳动法》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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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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