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经理所在的公司决定组织经销商活动,他作为这次活动的组织者,可以报销所有的活动费用。但他却因为这件事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事情是这样的,公司有280家经销商,这次选出了去年销售前30%的作为活动对象。也就是84家,公司给与了李经理90个活动名额。律师
这本来是件好事,但李经理却因存在报销费用弄虚作假,被公司炒了鱿鱼。本来李经理工作多年,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审计发现,经销商的住宿和餐饮费报销中存在严重问题。费用支付方式也不符合公司的规定。
比如经销商的住宿是在某四星级的酒店,按理说酒店开具住宿发票,予以报销,是没有问题的,但李经理认为这家酒店服务不好,将人员安排到了松江的一处度假别墅,这家别墅开具了发票,显示为每人每天500元。但该公司的审计人员正巧住宿过这家度假别墅,认为价格没有那么贵,经电话询问获悉每人每天的住宿费用只需280元。就算包早餐,也只要320元。律师
除此之外,李经理请的旅游大巴开具了每天3000元的发票,这比普通的旅游大巴,租赁费用要贵得多。比如餐饮费,核销下来为每位每顿298元,但经销商们表示,餐饮档次没有那么高,而用餐的餐馆也是非常普通的饭店,常规吃饭是50-80元每人。
公司认为李经理举办的活动,邀请人数只有84人,但实际报销人数为90人,另外6人既不是公司员工也不是经销商,而且活动过程中并未见到这六人的踪迹。公司认为这些人和公司并没有任何关系,不应当被邀请,其费用也不应当由公司报销,更何况这些人并没有出席活动,费用系李经理虚设。
身为经理,李经理其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公司的员工手册,也违反了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故而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