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保留相应的证据

汪先生是公司的销售员,因出差事宜报销,他的发票被退回两次重新装订,第三次退回时和财务人员发生了冲突,被训斥了一顿,汪先生内心不服,到销售部经理哪里告状,后财务被销售经理训斥,怀恨在心。财务一怒之下,乘无人时候用一杯茶泼在了汪先生的报销单据和电脑上,造成了1500元的经济损失。这一切被办公室的监控探头拍了下来,记录在电脑中。后来公司找财务谈话,财务不知道有摄像头拍摄不肯承认,公司认为财务的态度有问题,和财务解除了劳动合同,财务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了劳动仲裁,公司认为财务虽然不承认了泼茶水的事实,但单位的摄像头记录了一切,如果能承认错误赔偿损失还不至于解除劳动合同,但财务抵赖就不能原谅了。后仲裁裁定财务败诉,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本案该公司的取证做的不错,在第一时间搜集固定证据。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当事人的事件说明或者检讨书等等,这些都应当在员工违纪行为发生后第一时间搜集固定。在纠纷发生后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之前,先要看看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是否规定了这样的行为属于可以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还要衡量一下规章制度的处罚是否过重,是否合法有效。有时候用人单位会败诉主要是因为规章制度处罚过于偏重,比如迟到三次就要开除,和领导顶嘴也要开除之类。如果确定了规章制度是比较中立很公平的,下一步就要做到程序合法。律师

程序不合法,是用人单位经常败诉的原因,如果有工会的单位,根据《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不少单位都会忽视这项规定。用人单位处理违纪员工时一定要慎重,在没有充足的事实证据和有效的制度依据的情况下,千万不可任意作出辞退决定,否则在仲裁中很容易败诉。

沈洁律师认为办公面积比较大的公司,在重要的地方进行录像监控还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财务室,总经理办公室等重要地方安装摄像机,记录一些重要情况,因为一旦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发生,可以及时将员工的违纪行为拍摄下来,作为证据使用。不过有些摄像机是覆盖历史记录的,记得拍摄后干裤将录像刻录在光盘或者拷贝下来。律师

比如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公司没有办理考勤记录,在解除和销售员的劳动合同时,无法举证,最后不得不赔偿经济损失。无法举证,对公司本生是非常不利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单位在没有考勤记录的情况下作出了辞退决定,直接为自己后面的败诉埋下了种子。因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而产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处理违纪员工时要注意保留证据,以免在劳动争议中败下阵来。律师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