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姐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她路过一家珠宝店的时候,看到门上张贴的招聘启事,正好无业的她就进去应聘了。由于长相还不错,又口齿伶俐,还有服装销售的两年经验,很快他就被录取了。经面试合格后,到门店担任营业员,双方口头约定了彭小姐的月薪和提成方式,但没有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之后珠宝销售公司每月月头以转账方式向彭小姐支付上月的工资。律师
之后,由于上海发生了非典型性肺炎,门店里面的顾客非常少,生意很清淡。而彭小姐工作的时间正好店内发生了一起失窃案件,一枚镶嵌红宝石的戒指不见了,虽然经报案,但警察也没有查到盗窃犯,公司的监控录像显示,彭小姐和其他两位工作人员都曾今取出过戒指给顾客查看。但公司店内的监控录像并没有拍到是谁盗窃了戒指。
由于没有查到盗窃的一方,门店内的店长就怀疑最后一名接触该戒指的彭小姐是盗窃犯,虽然找不到实打实的证据,但大家都怀疑彭小姐是小偷。气愤不已的彭小姐在上班时间因一点琐事和同事争了几句,后来珠宝店就以彭小姐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期间和同事吵架为由,接触了她的劳动合同。
辞退彭小姐后,公司却做了一些让彭小姐意想不到的事情。前脚刚把人斥退,后脚就相忘于江湖,对方拒绝支付彭小姐最后半个月的工资,并且不承人彭小姐的劳动关系,认为她并非是珠宝店的员工。而给彭小姐发工资的转账,公司称这是公司店长个人和彭小姐之间的事情,并非是公司发公司的凭据。但彭小姐还拿出了工作服、工作胸牌,在珠宝店工作时的自拍,来证明自己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为了证明其工资收入情况及公司支付其工资的情况,彭小姐提供了珠宝店店长五个月的工资发放记录。并且提供了在工作时间自拍的照片,证明她当时在店内工作。还提供了工作服和工作号牌证明自己在珠宝店内的职位。她要求珠宝门店支付四月份的工资,非法接触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价共计三万多元。前员工与老东家打官司的事情屡见不鲜,彭小姐也算是其中之一,她的案件目前正打算提交仲裁处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