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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在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是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的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首先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首先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劳动者有辞职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提出口头的辞职申请,用人单位一定要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并且需要亲笔签字,以免劳动者事后否认。

2.尽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再书面确认。律师

如果用人单位准备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与其协商,待到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再进行书面确认,而不应该直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这样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如果用人单位直接书面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旦员工不同意并且提起仲裁,很容易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旦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这对单位是得不偿失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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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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