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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否解除合同

张某是一家公司的驾驶员,因国庆期间他的朋友要结婚,张某就驾驶公司老板的奔驰轿车到婚礼现场接送,还在节假日内开车和朋友出去玩,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故而被公司知悉。该公司以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为由解除了和张某的劳动合同,没有给与补偿,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使用单位财物为私人之用,且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上海律师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中都认为张某为了干私活,使用公司车辆并且使车辆受伤,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给予经济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张某仲裁和劳动诉讼一审输了后,找到沈洁律师咨询,希望能扳回一局。上海律师

沈律师认为张某的想法可能无法实现。每家企业在运作的时候,先要遵循《劳动法》还有《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务义务。且一制定的内部管理一般包括岗位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日常劳动纪律和其他各项制度等。对企业内部的劳动纪律和职工的权利义务明确化,考核和管理劳动者。企业对劳动者的管理中,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必须要明确,比如第一次违反,给予什么样的处罚;第二次违反给予什么样的处罚;第三次违反即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上海律师

另外企业对劳动者过失或过错,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要明确。比如说劳动者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由于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违反忠诚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失职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重大损害”,可以由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对于“重大损害”的界定权首先在于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并不能随意解释,将非常小的损害定义为重大损害。如果因此发生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重新认定。一般来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好处或者为其他亲人、朋友谋取好处,可以定义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例如, 例如A是公司的采购员,利用为公司采购物品的便利,从其亲戚开办的公司处高价购买物品,谋取利益。上海律师

因用人单位必须要基于劳动者严重违反纪律才可以解除合同,不给予补偿,那么何为“严重违反”?不论是由规章制度直接规定的,或是用人单位自由裁量的,都应当符合正常情况的一般性评判标准,而不能任意规定或裁量。比如违反操作流程、故意损害生产设备、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的管理、上班时间和人打架取闹等可以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但是员工一两次上班迟到几分钟,用人单位就不能视其为“严重”违反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非常细小的差错都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能会被仲裁委员会就被认定为无效。上海律师

所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权益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哪些我们的网站其他文章有所摘录,可以查看。上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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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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