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某网络公司的程序员,公司员工守则规定:员工病假必需提交病假单,连续缺勤三天且没有提交病假单的(含三天在内),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员工任何经济损失。请病假必需亲自向上一级领导递交请假单及医院出具的病假单,请假三天及以上的本人亲自递交三级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律师
李先生患上流感发烧,他向人事部打电话请病假,次日又去了家附近的地段医院就诊并且开具了为期三天的病假,病情为重度流感。之后李先生将请假单和医院开的病假单复印件邮寄给了公司,但是当他恢复上班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门禁卡失效,后向人事部询问,原来公司已经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
对此李先生认为这是由于他生病期间错过了公司新程序的测试期,故而让公司负责人很恼火,解雇辞退自己。而该公司的人事部门认为李先生邮寄请假单不符合规定,必需亲自到公司请假获得批准才可以休病假。李先生的病假单本身是复印件,也不是三级医院出具的,故而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且不补偿。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该公司的做法并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一般常理。李先生发高烧后身体不佳,其已经将请假条和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复印件邮寄给了单位,按李先生的说法是担心病假单原件寄丢了才在愈后亲自递交单位,这种说法也是比较合乎情理的。故而该公司要求生病的员工在病愈前亲自到单位交病假单并不符合常理,尽管有员工守则的规定,鉴于其不合理部分,应当作出对劳动者有力的解释。
至于劳动守则规定的必需提交三级医院的病假单,亦是一个不合理的规定。鉴于病情的需要,劳动者可以就近就医,也可以选择较好的医院就医,比如三级甲等医院,但并不是每种疾病都需要到较好的医院就诊。以本案的李先生为例,他得的是感冒,普通医院都就诊,非要让李先生到三级医院开病假单也是不合理的规定,故而也同样要作出对劳动者有利的判定。律师
这样该单位就没有合理的理由和劳动者李先生解除劳动合同,鉴于李先生不愿意再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按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双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