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公司有几名新进员工,刚来上班一个多月,就将近年底,他们提出要求休年假。我们公司认为他们在上一个公司上班,到我公司来不过才一个月,就要休好几天年假似乎不太合理,请问律师有什么办法可以规避的吗?律师
律师答复:2008年1月1日开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实施,员工如果符合条件休年假没有休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资作为未休年假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里面用人单位还要注意的是当年如果生产任务紧张,无法安排员工休年假的,要跨一个年度安排年假,要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由于跨年度休假需要获得职工的同意,企业通过下一年度休假来调整有一定难度。
职工享受年假的前提是不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从合理性来说,前一个单位的工作是对前一个单位的贡献,对于一个在年底录用员工的企业来说,劳动者来上班没几天就要给予若干天的休假,显然有些不公平。但是条例并没有规定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故而也可以理解为连续工作满一年或者12个月是指连续几个单位工作满一年,中间应当是没有工作间断的。律师
你公司的员工在上一个单位工作了两年,辞职前投递简历找工作,从原单位辞职,到你单位报到,中间有三周的工作间断,根据年假条例的规定,该员工没有连续地工作满一年或者连续工作12个月,不具备享受带薪年假的权利。
同样的条例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来计算年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员工具体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计算的。累计工作时间不是员工在同一个单位的累计工作时间,而是在不同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时间,或者视为工作时间,进行累计的工作时间。律师
至于累计的工作年限要员工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怎么,比如劳动手册的记录,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记录,人事档案等。
如果你们企业无法安排年假休息的,要对劳动者进行支付的,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括了用人单位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休年假的时候,企业支付的费用是日常工资+2倍的带薪工资,并不是日常工资+3倍的带薪工资。
如果你们公司认为员工要自己提出休年假,不提出就是放弃,这是不可以的,不能视为员工放弃年假。员工放弃休息年假必须要出具特定的书面声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