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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安排年假,需获得劳动者同意

蒋先生是一家公司的人事,他最近遇到了难题,以前公司都是在年底给员工放年假,但去年年底该公司接到了一批大订单,加班加点做完后,蒋先生发现很多人的年假都没有休完,这样意味着公司要支付三倍的工资作为劳动者没有休假的报酬,这让蒋先生犯了难。律师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由于跨年度休假需要整的员工同意,使得企业通过下一年度转移休假风险的措施变得十分困难。如果没有修年休假的,企业要支付三倍的工资作为未休假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是连续工作满一年,而并非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法律并没有限制是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一年,连续指工作时间没有工作日间隔。企业如果为了降低新入职员工的年休假成本,可以在连续工作时间上做文章。企业要求员工面是合格后,延迟报到上班的时间,使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和上一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再连续。员工要重新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后,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律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员工的具体休假天数,是根据累计工作时间计算的,是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期间,累计计算。对于员工的累计工作时间,企业如果核定后,员工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如果没有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的,按企业核定的结果执行。可以证明的证据一般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付记录,劳动档案等。

员工没有修年休假的能否视为员工放弃年休假,沈洁律师认为根据办法的规定,职工本人放弃的,需要提出书面的申请,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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