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是一名打工妹,由于没有什么特长经人介绍做了一名保洁员,负责某大楼几个楼层的保洁工作,工作三个月后小周觉得工资较低,公司有不缴纳社保,故而要求离职。此时公司的负责人称另一名保洁人员生病了,要求小周不要辞职,否则公司临时从外面招聘的高价保洁员要求小周承担费用。律师
小周觉得很委屈,公司工资很低,又不给自己交社保,现在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公司却称要她提前一个月通知才可以辞职,否则要自己赔偿损失。
沈洁律师认为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无需和用人单位协商就可以解除老大合同:一、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二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周作为劳动者为该保洁公司工作已经三个月之久,公司至今支付给她的工资低于社会最低工资,且没有依法为她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没有为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比如她在擦拭高层窗户的,公司并没有为她提供劳动保护和专门的培训。律师
当然除了这三点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及用人单位以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等等,劳动者都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前告知用人单位。
并且小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最低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在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况,劳动者按前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所以小周不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等权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