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
被申诉人: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
请求事项:律师
1、裁定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解除合同赔偿金人民币××元(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
2、裁定被诉人返还申诉人拖欠的工资人民币××元[2010年5、6月各少2000元,7月1日至19日的工资2659元(4500元/22天*13天)]及25%经济补偿金1664.75元;劳动法
3、裁定被诉人支付申诉人竞业限制补偿金人民币××元(4500元*3个月);
4、裁定被诉人为申诉人补交社保(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申诉人系城镇户口,按照“沪人社养发(2009)22号文”应缴纳城保)
事实和理由:律师
申诉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进入被诉人处工作,约定试用期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日,试用期工资4000元,转正工资4500元,试用期在市场部担任主管职务。经试用期考核后,被诉人准备任命申诉人担任预备设立中的浦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在分公司设立之前仍在市场部里工作,同时进行浦东分公司的筹办工作。
今年某月某日,被诉人未与申诉人协商,强行以浦东分公司未能设立和申诉人业绩不佳为理由,将其调任至呼叫中心担任客服专员,并同时降低其工资。该无理要求遭到申诉人的拒绝,经申诉人交涉后,被诉人口头同意撤销调岗降薪决定,此后,申诉人正常工作。谁知被诉人于某月某日以申诉人缺勤,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强行解除与申诉人的劳动关系,且未给予申诉人任何的补偿。
此外,根据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书》,被诉人对于申诉人离职后的叁个月内存在竞业限制要求,但却至今未支付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申诉人故此申请仲裁,望贵仲裁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准予申诉人的各项申诉请求。律师
申诉人: (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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