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曦最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她想辞职,而且她认为自己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保费用,还经常无理由扣罚工资,经常修改考勤和加班制度,不发放加班工资。她翻看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发现有一些不同,但她不清楚应该适用哪一部法律。另外她还想问问,如果需要劳动仲裁的话,还需要看什么法律?她询问是不是《劳动合同法》替代了《劳动法》的地位。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解决劳动纠纷方面的法律是非常多的,主要由两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如果是提起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还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等等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之外,还规定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就业、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劳动监察等多方面的内容。《劳动合同法》仅仅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两者的关系是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并不是替代更新关系。律师
在法律的适用上,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如果两部法律都有规定的,因《劳动合同法》发布的日期比《劳动法》要晚,在劳动合同关系上体现了新的主张,故而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其实是《劳动法》第三章的扩充和完善。当然《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只适用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都不适用劳动法。如果是保姆的,和雇主之间形成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如果发生纠纷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只能依据《合同法》解决争议。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