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就她和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申请了劳动仲裁,她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但仲裁还没有裁决,原单位还没有为她办理退工和返还劳动手册,导致她在新单位内数次和人事工作人员,部门经理,总经理解释。她咨询了一下仲裁立案窗口,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之日45天应当是审理终结案件的。她从申请立案到现在已经两个月时间了,故而想问问自己该如何处理。律师
接到周女士的法律咨询,沈洁律师认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虽然有前置性,但这种前置性并不是必须的,对劳动争议机构受理后逾期没有做出裁决的案件,或者对裁决不服的,作为当事人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仲裁庭自劳动争议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未审结,或者安全复杂的案件在依法延后的期限内仍未审结的情况下,即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的案件具有依法应当撤销的,仲裁裁决失去效力,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仍然处于未决状态,此时劳动争议只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律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对一裁终局意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律师
但是劳动仲裁中申请鉴定和评估的时间不算在内,鉴定时间不会计入审理期限或是办案期限中。现在周女士和单位的劳动仲裁中,单位要求对一封签字的文件进行司法鉴定,现在申请已经递交,鉴定还在进行中,故而这部分时间应当不计算在内。沈律师认为周女士应当耐心等待,很快就会有鉴定结果,她的劳动仲裁案件也会有终局的定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