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专电,近日,微博上出现了一组名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裴洪泉与女法官、女律师淫乱”的“不雅床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告诉“中国网事”记者,这组照片系“移花接木”。
近日,微博上出现的“不雅床照”中,第一幅照片是正在淫乱的一男二女;第二幅是一位中年男子在公开场合的照片。图片说明称,裴洪泉曾与多名女法官、女律师进行“权色交易”。
“中国网事”记者25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组照片系“移花接木”:第一幅照片中的男主角并非裴洪泉,两名女性也不是女法官或女律师;第二幅照片则是裴洪泉出席公开场合的单人照。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08年1月4日对裴洪泉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裴洪泉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