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院司改办相关负责人在北京调解论坛上表示,调解的地位在转变,已经从解决矛盾的边缘地位转变为主流地位,已经纳入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平台上。
调解已从边缘转到主流
该负责人说,调解的地位在转变,已经从解决矛盾的边缘地位转变为主流地位,已经纳入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平台上。而这几年,中国一直处于矛盾多发时期,这些矛盾都靠诉讼解决,成本比较高,还有一定的负作用。
据介绍,一个完备的诉调对接平台正在搭建,而因为民事诉讼法去年刚刚订,最高法院也正在观察实施的效果,以期对大调解立法提出建议,而目前主要的工作是对调解的司法确认上。
“现在有庭前调解,但是这与之后的审判是两回事,庭前调解如果不成功,调解中所有的方案都不算数,而且,这些方案和情况也应该对之后审判的法官保密,这是一个基础。”该负责人说。
“100%调解率”是个别地方法院误读
南都记者了解到,因为有一段时间比较强调庭前调解,一些法院评比中调解率是一项比重比较大的指标,有地方法院提出“零判决”、“100%调解率”,对此,最高法院另一名负责人曾在一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学术会议上表示,这是个别地方法院的误读,最高法从来没有要求零判决。
北京法院探索调解收费
北京高院副院长翟晶敏介绍,法院应该是解决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现在法院成了第一道防线,压力很大,而法院又有审结率等统计,所以立案难也就比较突出。而中国的诉讼费制度,也“鼓励”人们到法院,国外是越上诉诉讼费越高,中国是越来越低,这样当事人不管上诉是不是有道理,总有一种把程序走完心里踏实的感觉,而这让法院更有压力。
“实际上,有些不断申诉的案件标的额是很小的,有的甚至只有几百元钱。北京法院正在探索案件分流,也在探索调解收费的问题。”翟晶敏说,国外调解中立法、司法、当事人形成合力的系统,中国也应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