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安讯从施工队开始在黄龙县法院院内挖地基开始,相邻家属院的住户就向住建部门投诉,住建部门连下2次停工通知书,可近两个月过去了,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黄龙县法院的这栋楼已盖起了一层。
该法院解释说:为了赶在9月底前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立案信访大厅建设任务,只能这样做了。
未获施工许可 楼已建一层
今年5月,黄龙县法院建设立案信访大厅,在法院院内开挖地基进行施工。相邻的县武装部家属院住户看到,开挖的地基距家属院院墙仅1米多,楼盖起来后将影响其采光,住户向住建部门举报后,才得知该建筑没有相关施工手续。
5月20日,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向黄龙县人民法院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法院立即停工。然而直到7月,在没有办齐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该楼一层即将建成,7月3日,县住建局再次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而法院依然置之不理,继续施工。
黄龙县住建局7月3日下达的“停工(整改)通知书”提到:你单位(黄龙县法院)拟建的立案信访大厅(二层楼)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与邻家有建设纠纷,我队已于2013年5月20日,给你单位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你单位停工一个月内并未办理相关手续,与邻家意见未达成一致,要求你单位停止施工,待建设手续补办后,并与邻家协商到位后方可开工。
“我就想不通,法院是为百姓申冤的地方,是执法单位,他们违法还有谁能管住他们。”住户赵女士说。近两个月时间里,赵女士奔波于县住建局、县纪检委等职能部门,但无论谁介入此事,法院依然我行我素继续盖楼。
“协商好再施工,完不成任务”
7月8日,在黄龙县法院院内,施工人员正在施工,工人在墙体上固定钢筋骨架,第一层即将完工。“我们是在自己院子里盖房,住建部门就是不批手续,”黄龙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张宏斌说。
张宏斌说:“9月底前,我们要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任务,工期紧,如果跟相邻单位在协商好后施工,就完成不了上级下达的任务了。”据其出示的上级法院下发的文件显示,加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建设的实施方案中确有要求9月底完成任务。
昨日,黄龙县住建局副局长丁少峰表示,县法院在建设办公楼时,对隔壁的采光造成影响,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在7月9日达成协议,由法院给受影响的两家住户每户补偿2万元,并且将住户的墙体防渗及水漏维修好,待手续办好后才能继续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