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李婷婷(化名)在网上打游戏,后来有一个游戏的对手和她发生了口角,就用“骚老娘们”、“万人骚”、“皮厚三尺八”等语言骂她,而且不止一次,看到李婷婷上网打游戏就上来骚扰她,后来李将对方拉黑,对方就到游戏的论坛和群里不停的咒骂她,而且用的侮辱性词汇越来越过份,李小姐就很想起诉她,但从IP地址看对方位于广西,从对方注册的信息看对方是一个20岁不到的无业女子,家住广西北海某处。律师
李小姐觉得自己把对方的信息查的很清楚了,姓名和家庭地址也都已经搞清了,他所遭遇的名誉权侵权案件想去法院起诉,但又觉得广西北海太远了,想聘请一名律师前去起诉,自己就不用千里来回奔波了。
沈洁律师认为李小姐在起诉前先要解决一个管辖权的问题,对于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当事人起诉可以选择离自己最方便的法院,特别是这种网络侵权案件,当事人只要找到公证处,要求对方对侵害自己名誉权的网页进行公证,就可以在当地起诉。为网页做公证是防止对方将网页删除,无法取证,保全证据,如果对方不会删除的,可以不做公证,这笔费用大约千元左右,如果案件胜诉可以由对方赔偿。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着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答: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律师
所以李小姐可以在上海地区的法院起诉,无需奔波到外地去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