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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肖像权吗

《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只有公民才享有肖像权,法人或者非法人的单位不享有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比如有媒体指责某单位生产伪劣产品,该单位不能以侵犯肖像权为由提起诉讼,而只能以侵犯单位的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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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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