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是一名网络主播,她的长相俊美,能歌善舞,在网上有不少粉丝。但小雅名声刚刚略有小成,她却发现自己的肖像被他人使用了,使用他肖像的是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获悉后小雅委托沈洁律师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对自己肖像权的使用。律师
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在诊疗处使用了大幅度海报,将一名不相干的女士照片和小雅的照片放在一起,称呼是整形前和整形后的不同照片对比,还在海报的下半部分称:整形如此重要,前后不是同一人。既然颜值很重要,为什么不整形。等等相关的语言。小雅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了损害,要求医疗美容门诊部赔偿经济损失五十万元,精神损失费五万元,维权成本两万元。
沈律师认为医疗美容门诊部没有经过小雅的同意,将他的肖像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小雅的肖像权。但小雅坚称自己的名誉权也受到了侵犯,她认为她没有做过整形手术,但宣传上却称小雅经过了整形,使得小雅蒙受了很多的误解,社会评价也相应地降低,所以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行为同时也涉嫌小雅的名誉权。她作为一名公众人物,肖像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商业代言价值,门诊部的主办者没有经过小雅的同意,尚自将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她的权利。律师
但医疗门诊部认为,医疗门诊部的客户都不认为整容是什么坏事,不会对网络明星的名誉照成损害。而且医疗门诊部的微信公众号中也使用了小雅的照片,但医疗门诊部表示他们所刊发的文章以转账为主,内容都是一些常识,虽然配了照片,但阅读者不会认为是代言。明星照片都是文章的配图,并没有什么商业利益。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