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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照片被工厂用于包装侵犯肖像权

章女士生育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一男一女,长得胖乎乎,白白净净,非常招人喜欢。老人都说她生育了一对招财童子。最近章女士请一家摄影楼为两个小宝宝拍了不少周岁照片,花费了1699元。照片印刷后,家里人都非常喜欢。可不久章女士就不高兴了,原来她在购买孩子玩具时,发现自己孩子的照片居然被印刷上了包装和手提袋。联系厂家后,厂家表示这些照片都是来自一名叫“古月”的摄影师。这时候章女士想起来,给自己拍摄照片的正是这个人。联系摄影公司后,对方表示,古月已经离职了。

招财童子源于观音菩萨的“金童玉女”中金童,招财童子是幸运符,但自己的孩子成了招财童子,用于广告宣传和产品包装,家长却没什么开心的。违法提供孩子照片的摄影师固然是侵权,但使用照片,却没有获得孩子家长同意的厂家也是侵权。律师

受章女士的书面委托,沈洁律师和这家玩具的生产厂商进行了联系,对方表示,自己是从摄影师处获得照片的,当时摄影师口头称家长是同意使用照片的,故而也没有向摄影师讨要相关的文件,为了使用这些照片,厂家还向摄影师支付了一万元的稿酬,其中九千元是支付给孩子家长的。但是否真的付给了孩子家长,工厂就没有细究。

现在章女士认为自己孩子的照片被工厂擅自使用,而用于广告,表示非常不满意。但工厂表示自己会向摄影师追究责任的,如果章女士许可自己使用孩子的照片,他们可以支付一定的广告使用费,数额可以商量。最后双方商定工厂可以继续使用孩子的照片,但需要向章女士支付一万元的肖像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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