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蚌埠一位准妈妈在当地一家医院分娩时,出现了严重昏迷,子宫被切除,胎儿患上严重的新生儿窒息等疾病。2010年,当地法院判该医院赔偿母子16万元。但是几年过去,医院的法定代表人陈某迟迟不愿赔偿,法院的执法干警冒充“收水费”的才敲开了陈某的家门,面对拘留的威慑,陈某日前才赔偿这笔费用。
2008年10月7日,蚌埠市的汪女士即将分娩,在当地一家医院准备生产,医院对汪女士进行缩宫静滴分娩。不久,汪女士就出现了严重昏迷,随即被该医院送至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性分娩,但是汪女士的子宫被切除,刚出世的小婴儿也患上了新生儿严重窒息、胎粪吸入综合征、新生儿缺氧血性脑病等疾病。汪女士的家人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庭。2010年4月7日,蚌埠市中院终审判决该医院赔偿汪某母子共计14万余元,这笔赔偿款医院已经给付,但是治疗还在继续,汪女士再次将该医院及法定代表人陈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医院及陈某应支付汪某各项费用16万余元。
但此时这家医院早已不复存在,陈某也下落不明,其唯一一套住房,现在由他的孩子居住。经过近一个月的蹲守,承办法官得到消息,称发现了陈某刚刚上楼回家。法官迅速赶到陈某住处,但多次敲门,均没人应答。“我们是收水费的,你们开下门”。这下陈某的儿子才将房门打开,但是外层的铁门还是紧锁着,拒绝法官的进入。最后当地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现场,陈某才出来。
鉴于陈某拒绝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措施,看到法警拿着手铐走过来,陈某才同意将查封的房屋出售用以履行判决义务。连同部分利息,日前陈某将175000元转入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