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邹女士向某基层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邹女士放弃一套公房的承租权和一套婚后产权房的产权,换来45万的折价款。协议达成后邹女士依约定迁移了户籍并且支付了子女的抚养费,但是对方迟迟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直至调解书所约定的期限到期。邹女士向法院提出了申请执行,但她不知道该递交哪些文件?
沈洁律师解答,法院判决生效后、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上规定的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申请法院执行的,需要填写《执行申请书》,在有的法院有印刷好的执行申请书,当事人按表格所规定的内容填写就可以,有的法院要当事人自己起草,具体可以参考我们网站上的标准格式。主要填写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申请的理由,执行的标的(如果有逾期利息的,要计算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并且签名和写上申请日期。
除此之外,还要带好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部分法院要求出具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所以为了避免来回奔波,也带好原件。生效法律文书参见的是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具体可以查看我们的文章《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沈律师已经做了详细的答复。这里沈律师想提醒一下,如果是一审判决的,最好到阅卷室复印一份文书已经送达的证明,然后在和原一审的承办法官确认一下,对方是否有没有上诉。
另外申请执行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也是必须的,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申请人为外国人和企业的,要出具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才可以委托他人申请。申请人为香港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如申请人为澳门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澳门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台湾当事人的,经台湾公证机关证明。涉外申请手续比较麻烦,可以委托我站律师代为办理。
为了更快的执行到位,如果知道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提供财产线索,比如提供房地产着落的地址、银行帐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