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买受人原D作为独立第三人加入到诉讼中,法院判决后原D觉得判决书有事实没有查清,裁判错误,想提出上诉。但原D并非案件的被告或者原告,所以他不清楚自己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有没有上诉的权利?
沈洁律师答复,独立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独立的原告,判决后可以提出上诉。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当一方当事人对判决或者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改变一审判决或者裁决结果。
对于绝大多的案件来说,一审的原告和被告均有上诉的权利(不能上诉的案件是一些特殊程序的案件,比如小额诉讼等),都可以以对方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双方均提起上诉的,地位都是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
在第三人参加的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以原审的原被告均作为被上诉人提出上诉,也可以就原审的原告方或者被告方的请求单独提出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一审中被判决承担义务的,也可以提起上诉。当然如果他不上诉的,一审原告或者被告提起诉讼的,他也会因一审原告或者一审被告提起上诉而成为被上诉人。
所以原D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虽然他不是原审判决中的被告或者原告,他仍可以提起上诉。当然是不是属于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要凭案件来判决,这里沈律师沿用原D自己的说法,如果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要分情况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