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丧失了法律对其权利的保护,比如说买卖合同中,买方一直拖延不支付款项,卖方也拖着一直不所要,过了一定的期限后,买方没有义务在支付,之所以法律这么规定是敦促人们尽早的主张自己的权益,以免拖延时间过长,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
对于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应当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都有权利要求卖方交付货物。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在这四种一年的诉讼时效中,②是和买卖合同相关的,③是和租赁合同有关的,④是和保管合同有关的。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松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属于履行自然债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诉讼时效的中断要求看,如果暂时不决定立即进行诉讼的,应当和对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权利人同意义务方暂缓支付货款的,应及时和对方书面确认,或者发送律师函等书面函件中断诉讼时效,以免自己的“权利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