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修订前的民诉法解读
热点问题指引--导读
【问题一】我的案件能否打赢?
答复:任何案件都有诉讼风险,都有输赢可能,律师的判断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这是因为:
第一、有些法律问题,目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院,甚至是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之间都有不同的观点。
第二、事实和取证过程存在差异。比如张三认为银行转账记录能够查询到,但后来张三发觉自己遗忘了帐号,而且无法回忆。李四认为证人会说出事实,但是结果相反。
第三、当事人的证据和事实有出入。当事人本人对法律的理解不彻底,在作出陈述的时候,以自己的方式解释案件,误导了律师。
以原告为例,在起诉前律师依据的是当事人本人的陈述,根据心理学人在陈述对己有利的或者荣耀的事件时候,往往会夸大或强调,在陈述对自己不利问题时,往往会回避或忽略,这种过程有时连候本人都没有发觉,但在客观上却反应出来,当事人的陈述是律师作出案件判断的依据。
第四、当然有些案件也存在人情和法官不公正审理的情况,这个比例虽然有,但没有当事人想象得那么多。特别是一些法律成熟的领域,法官的个人倾向性作用较小,比如继承,离婚,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