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修订前的民诉法解读
热点问题指引--导读
【问题六】我该如何去开庭?开庭我需要说什么?法院开庭的步骤?
开庭审理的程序基本分为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五个诉讼阶段。在您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您回答或者解说任何问题。当然法院也会问您本人一些事实问题,我们认为除了婚姻等必须到庭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不去开庭,如果需要知道庭审过程的,可以委派一名办事能力较强的亲友旁听。
如果您打算到庭参加庭审的,按照实事求是的观点,法院问事实答复事实,不要多展开,回答精简,俗话说“多说多错”,特别是不能陈述一些没有告诉过律师的问题,您事前和我们沟通过的内容,我们都会告诉您哪些可以说哪些无需多言。另外事前我们都会给您预测一定的问题,您可以事前准备一下如何答复。
开庭的步骤见第二章的第八节“一审”。
给您一个实用的建议,如果自身不擅长言词,心理素质又不够好,建议开庭当日可以到法院附近等待,但不要进入法庭,遇到调解或者其他需要您出面的场合,我们会立即通知您进入法庭。
第二个实用的建议,如果是调解时候,注意是调解不是庭审,遇到有法官非要您实事求是答复时候,可以说“我不清楚”,“我有点遗忘了”,或者说“我现在心情很难过,这个问题让我律师答复。”,或者说“这件事情我真不想多说,让我律师去说吧,他/她知道情况的。”具体灵活运用。实务中没有实事求是,只有法律后果,如果实事求是能解决争议,我们认为法律这个产物也不需要产生,诉讼解决的是程序公平,不是事实公平,程序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