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修订前的民诉法解读
【问题七】几个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
上诉和起诉;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店.厂和个体户;受理.代理.办理和辩护;
不少当事人把案件起诉到法院称为“我要上诉”,其实一审都成为“起诉”,只有不服一审判决的,到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才称为上诉。
有的企业称企业的负责人,或者大股东为“法人”,这是个错误的称为,法人是指企业,企业的负责人称为法定代表人。
店.工厂可以是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股份公司等组织形式。店.工厂是一种俗称,涉及法律诉讼的,还是要看企业的组织形式。
民事案件中法院是受理案件,诉讼代理人(含律师和公民代理)是代理,办理是一种口语化的说法。辩护是刑事案件中的说法,比如为犯罪嫌疑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