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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获得新证据,能否追加被告

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我的亲戚向我借钱买车,写了一张借条给我,但我把钱打给了他的儿子,现在车也登记在他儿子名下,我向法院起诉后,又录到了电话录音,对方的儿子称是他向我借钱,他爸爸代写了借条。请问我可以把父子两人都作为被告吗?

追加问题:我追加证据后,法官会不会发现这个案件实际借款人是儿子,把责任判定给儿子呢?

沈洁律师答复:你咨询的是关于追加被告的问题。除非是特殊的共同必要被告,法官不会主动追加被告,不过他可能会向你释明有关法律问题,加还是不加,有你决定。

你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又获得了新的证据,你可以申请追加被告,追加被告的前提是和本案件有关的人员,争议的事实、法律责任的承担有关,即有利害关系,确是是适格的被告。在案件的实体处理程序上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你追加的被告是起到证人作用,或者起到第三人作用的,就不应当追加被告。目前按你提交的借条,起诉你亲戚就可以了,至于对方取得借款后为自己的儿子买车,或者对方是代自己的儿子借款,而借款当时又不表明自己是代理人身份的,由其直接承担还款义务,至于他和儿子之间的约定,是另一法律关系。

当然如果你觉得你的亲戚因年迈,没有履行还款的能力,考虑到他无力还款,不能执行的,那么你可以提交新的录音证据,追加其儿子为被告,要求两人一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否则没有必要追加本案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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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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