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如果为外文资料的,需要经过翻译,翻译外文证据的机构必须有一定的资质,以下两家翻译公司上海地区的法院都是认可的:
1、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南京东路66号国旅商务楼702-4室,电话:63239181 63233988 63233608)
2、上海上外翻译总公司(东体育会路100弄3号,近大连西路,电话:总机65877585转215或216分机接业务部,直线:65877595)。
沈洁律师最新提示:现在上海地区的大多数法院都能接受正规翻译公司的翻译文件,不仅仅限于上述两家翻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