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拓宽当事人与人民法院的联络渠道,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提高立案效率,我院利用互联网为当事人提起普通民事、民商事和知识产权诉讼以及申请执行提供方便。当事人只需在网上提交规定的诉讼资料,经我院初步审查后,按照我院网上回复的要求办理立案的相关手续即可完成立案程序,无需为资料不全而多次往返法院。
对于法律关系简单、证据确凿,由律师代理并上传的诉状及证据材料的上述案件,只要符合我院一审案件受理范围且上传的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实行网上即时立案,即由立案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则可在网上下载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并将签收的送达回证邮寄至我院立案庭,无需再为办理立案手续亲自前往法院。
我院网上立案受理的案件范围为属于本院管辖的下列案件:1、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民、商事案件;2、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H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或涉外、涉港澳台的一审民事案件;3、诉讼标的额8000万以下的涉外一审民商事案件;4、除黄浦区、杨浦区以外的普通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执行案件。
原告提起上述诉讼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应按照我院网上立案系统的提示正确填写相关的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据资料供我院进行网上审查,我院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符合网上即时立案条件的,直接予以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