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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异议申请书

诉讼管辖是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通俗地说就是案子在哪个法院告的问题。

确定管辖法院对审理具有现实意义,甚至在地方保护主义下,管辖甚至影响到案件审理。因此允许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案件提出意义。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在案件未受理或已进入实体审理的时候,不得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向人民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

由于诉讼法院是原告选择的,所以提出管辖意义的多数是被告。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提出,对第二审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除了地域管辖异议外,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

管辖异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一案,向你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

将本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简明扼要地说明案情,然后着重阐述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本案不应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理由。

××××

××××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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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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