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日期是有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确定的开庭日期是不予修改的,但是诉讼当事人确实有困难无法按期开庭的,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延期。受理案件的法院在收到诉讼治疗后,通知各方当事人,排定开庭日期,所以要求法院修改开庭日期势必影响到各个方面,所以《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延期审理制度,对于审理过程中出现法定特殊情形的,可以延期审理。延期审理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经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申请书,遇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审理无法按期进行,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延期审理的法律文书。比如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提出延期审理的原因,说明其申请延期审理的必要性。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