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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申请书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权利,提出独立请求,或者虽然不主张独立权利,但由于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第三方当事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当于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案件涉及的权力关系到第三人的利益,所以有必要让第三人参加到诉讼中去,第三人向法院申请的文书,就是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申请书。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是自己参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由法院通知参加。所以提交申请书的都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提交本文书的时间:申请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诉讼已经开始,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裁判之前。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请求事项: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写明对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写明申请参加诉讼,并支持当事人某一方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

××××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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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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