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货物质量问题引发的货款纠纷律师函

律师函

为了保密客户信息,凡事涉及客户信息的用“律师”,某某代替

TO:“这里是收函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地址:“这里是收到律师函件的地址”

本律师系“这里写委托律师的委托人名称或者姓名”(以下简称“我方委托人”)的常年法律顾问,现根据我方委托人的授权,特就贵司于某年某月某日发送的催货款联络函,致函如下:

根据贵司发送的催款函及我方委托人提供给我的相关资料,发现双方的主要分歧可能在于我方委托人是否拖欠贵司“标的额”元货款及贵司是否应承担因风扇品质问题而造成我方委托人产品大量退货的损失。根据我方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我方委托人已因产品的品质问题而退还给贵司货物价值为“标的额”元,且目前仍有部分存货尚需作退货处理,但是很遗憾,在贵司发送的催款函中并未提及此事。同时,因贵司提供的风扇未安装防锁死装置(防静电静设施)而导致我方委托人的产品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出现风扇卡死现象,进而导致我方委托人的产品受到客户的大量退货处理,给我方委托人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基于双方的合作是基于良好的私人关系,本律师希望双方能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妥善处理此事。常言道,和气生财,望贵司三思而行!

顺祝

顺颂商祺!

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汇银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的姓名”

某年某月某日

本律师联系方式: 手机:传真: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