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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辱骂他人侵权之律师函

某某网络公司:

本律师受“被侵权人姓名”之委托,就你公司所提供的QQ空间上(QQ号码×××)发生网友王晓雯利用该空间恶意辱骂、捏造事实侮辱“被侵权人姓名”女士,张贴“被侵权人姓名”女士婚纱照及生活照,严重破坏“被侵权人姓名”的名誉权及侵犯其肖像权一事,致函贵司:

贵司作为免费网络空间的提供者,有义务对自己提供的空间进行管理和监督,发现有不良信息应当及时删除,遗憾的是贵司没有很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我方当事人“被侵权人姓名”向贵司投诉多日后,贵司仍无动于衷,既没有删除这些下流不堪的污辱性语言以及我当事人的照片,也没有主动和我当事人联系。

现“被侵权人姓名”女士已经委托上海市××区公证处对该QQ空间http://×××.qzone.qq.com的部分内容(投票:大家快来投票,生不出“蛋”的贱货照片大公开)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书编号为(20××)沪证内经第×××号。

现本律师根据“被侵权人姓名”女士的意思表示,特发函件,要求贵司:

第一, 关闭或删除该QQ空间上有关“被侵权人姓名”女士的文章;

第二, 在×××的空间上发表贵司的致歉声明以及对QQ号为×××的网友的警告函;

第三, 提供QQ号×××的IP地址等有关资料。

为了杜绝QQ号为×××的网友再次在该空间上恶意攻击“被侵权人姓名”女士,建议贵公司关闭该网友的QQ空间。

本律师函为打印件,手写部分无效,本函由EMS特快专递发送,作为法律文件,如发生诉讼将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本函以下无正文

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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