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人(本诉被告):上海D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某某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反诉请求:
1、定金**元归反诉人;
2、本案诉讼费由被反诉人支付;
3、司法鉴定费用由被反诉人支付。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被反诉人和反诉人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定购“D”牌柴油发电机一台,反诉人通过电汇方式预付反诉人10万元,并约定15日内交货。反诉人在和供应商D设备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定购“D”牌柴油发电机一台,并预约了货运公司出运该货物。但被反诉人突然变卦,称电力部门不允许安装多台发电机,要求撤销合同。双方还曾经达成意向:被反诉人出具书面扣款函后,反诉人同意退回10万元中的一部分。但被反诉人迟迟没有出函。
由此可见,被反诉人没有不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相反地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向供应商订立了购货合同。正是被反诉人再三要求推迟交货期,才造成货物至今无法交付,并且造成反诉人和供应商D电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购货合同至今无法履行,反诉人交给供应商的元款项至今无法取回。
因此,被反诉人已经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反诉人根据合同要求被反诉人承担定金责任,10万元中定金部分归反诉人所有,其余款项可退还给被反诉人。因本案所支出的诉讼费、司法鉴定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反诉人:上海D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某年某月某日
附:文书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申请书一份
当事人名称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