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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购货合同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上海D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某某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反诉请求:

1、定金**元归反诉人;

2、本案诉讼费由被反诉人支付;

3、司法鉴定费用由被反诉人支付。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被反诉人和反诉人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定购“D”牌柴油发电机一台,反诉人通过电汇方式预付反诉人10万元,并约定15日内交货。反诉人在和供应商D设备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定购“D”牌柴油发电机一台,并预约了货运公司出运该货物。但被反诉人突然变卦,称电力部门不允许安装多台发电机,要求撤销合同。双方还曾经达成意向:被反诉人出具书面扣款函后,反诉人同意退回10万元中的一部分。但被反诉人迟迟没有出函。

由此可见,被反诉人没有不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相反地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向供应商订立了购货合同。正是被反诉人再三要求推迟交货期,才造成货物至今无法交付,并且造成反诉人和供应商D电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购货合同至今无法履行,反诉人交给供应商的元款项至今无法取回。

因此,被反诉人已经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反诉人根据合同要求被反诉人承担定金责任,10万元中定金部分归反诉人所有,其余款项可退还给被反诉人。因本案所支出的诉讼费、司法鉴定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反诉人:上海D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某年某月某日

附:文书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申请书一份

当事人名称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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