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
委托人:ALLAN (中文名:***),男,出生年也,美国护照号码:****。
受托人:沈洁,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证号:****
委托事项:
现委托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沈洁律师为法院受理的ALLAN和刘某某关于辛耕路房地产租赁纠纷一案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代理委托人从事(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根据《申明书》的要求代写起诉状;起诉、应诉;代为提供证据;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撤诉;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提起上诉;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提起财产保全担保;提起先予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代签各类法律文书;并具有转委托权。
更特别授权代签起诉状,撤销或者增加诉讼请求。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结束时为止。
代收房租的执行款后,如半年内委托人没有到中国境内领取执行款的,受托人有权将执行款交付给委托人在境内的亲属张某某,此人收到视为委托人收到执行款,受托人收到执行款之日一周内通知委托人,交付执行款给张某某时无需再通知委托人。半年内受托人负责保管执行款,不得提前交与张某某。
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沈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