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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诉讼时效到期,起诉朋友归还款的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50000元整;

2、判令被告以50000元为本金,从应当还款之日起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至被告实际还款之日止;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支付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以筹办婚事资金不足为由,向原告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一份,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借50000元,约定的归还日期为三个月后的某年某月某日。协议签订以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出借款现金50000元,被告对此出具了收条。

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以自己资金不足为由拖延还款,直至今日已经将近两年尚未仍未归还。原告多次催讨无着,让被告再次签订新的借条或者约定新的还款日期,被告也多次推诿,原告向被告发送短信,被告不予回复;原告上门催讨,被告避而不见,原告聘请律师发送律师函,被告故意不签收法律文书。

被告的这些行为让原告认为被告是故意在躲避还款债务,现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将届满,为避免原告的借款称为自然债权之后,债权无法实现,只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此起诉至贵院望贵院查明事实,判如所请!

此致

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具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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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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