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
(××××)×民申(民再申)字第××号
×××(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写明申请再审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与×××(写明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你(你单位)……(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不影响本院审查。
特此通知。
注:如需向本院提交或补充材料,应列明材料清单,一并通过邮局邮寄给××省××市××路××号××人民法院××庭×××(写明案件承办人);邮编:×××。
附:1.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
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
××××年××月××日
(院 印)
说明:
1.本受理通知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原审其他当事人时使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副本。对方当事人包括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
3.为便于再审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在向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及申请再审书副本时,应当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