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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
案号
告
知
事
项
1. 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
3.再审审查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送
达
地
址
当 事 人
送达地址
电话(手 机)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当
人
确
认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法院工作人员签名
收到后请于一周内填妥寄回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后页
☆ 通讯联络方式 ☆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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