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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被偷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生效

老李夫妻两人育有三个儿女,大儿子和二女儿对老人很孝顺,也非常有爱心,但小儿子却不让父母安心,离婚后小儿子赌博并吸毒,欠下了不少赌债。负债累累的他不仅没有尽到孝顺父母,还经常上门骚扰,讨要钱款。他和父母协商办理房屋办理抵押借款,补上这个窟窿,遭到了两位老人的拒绝。不久前他从老李家中偷取了房产证,老李非常着急,担心儿子将他的房产抵押给他人。在大儿子和二女儿的陪伴下,两位老人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该怎么办?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如果房产证被小儿子偷取的,老李夫妻应当尽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产权证遗失,补办新的产权证。这样即便对方拿了就的产权证,也无法将房屋办理抵押借款。众多周知,用房屋抵押借款的,必须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不成立。就算是找人冒充老人,也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律师

将他人的产权证用借款的名义办理抵押登记的,必须要持本人身份证,即便连身份证都被对方偷取,由于不是本人办理,抵押登记也仍是无效的的。就算是借款人不知道他人冒充两位老人,作为善意第三人,他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是有效的,但抵押却是无效的。目前根据查询结果,房产尚为办理有效的抵押登记,老人应当尽快补办新的产权证,以防进一步的损失。律师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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