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舅舅出租拆迁安置房,外甥女要求分租金

F排除妨害纠纷一案F母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约定,应安置人数为F母(户主)、F(子)、F外甥女三人。F外甥女与F签订《协议》,主要内容为,由于母亲逝世户口主人以F继任,原沈阳路房屋借租H10平方米居住,旧区改造动迁淞南新村,由F单位出资三分之二,F本人出资三分之一而解决动迁住房面积24平方米,关于F外甥女回沪政策,当时母亲委托儿子M办理户口手续,为防止今后在房屋产生纠纷,对F外甥女今后居住新公房和动迁房屋的问题,母亲特关照,F外甥女住到结婚出嫁为止后,才有M为F外甥女办好户口,为今后新公房及过渡借用房屋问题。律师

由M陈述母亲遗言,家中各兄弟姐妹商量,防止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协议决定如下:市光二村房屋过渡房由F归还管理组,不再继借;关于动迁组给予搬迁的每个人每月津贴50元,一次性奖励每人1,500元,其中F外甥女的津贴由F从1994年7月开始结算给F外甥女到分配新公房结束,第一次结算共300元,第二次结算付给日期为分配到新公房全部清楚;一次性奖励,因不知何年何月分配到位,计算时间难以预测,故到分配新公房时全部结清;淞南新村公房,遵照母亲关照遗言,M作证,F外甥女居住到结婚出嫁为止并户口迁出,在这前后,所有房屋都归F权益。M、G在该协议上一并签字。

当日,F外甥女收到F支付的300元现金。F外甥女、F被安置于103室公房。住房调配单载明,103室实际安置三人,F母报死亡。F支付F外甥女房贴400元。F外甥女收到F代领动迁组所发奖励费1,700元,收条上注明关于动迁一切费用结清。F外甥女户口迁出了103室房屋。律师

F提供了署名为S字条,主要内容为,今日收到F给予S女儿F外甥女房屋补偿费3万元,由M在淞南新村警署内交给S,然后S马上交给了F外甥女,F外甥女当场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上述内容由M代笔。该字条落款处还有M的签名及盖章。

F外甥女表示,其与母亲S关系非常不好,其根本没有收到过3万元,上述字条的内容不真实。

外甥女、F签订的《协议》约定了,在这前后,所有房屋都归F权益。该协议系F外甥女真实意思表示,F外甥女应当恪守。协议明确了房屋归F权益,F外甥女要求F支付房屋的租金收益,与约定不符,不予准许。

《协议》明确为解决F外甥女知青子女回沪政策办理户口手续,并约定F外甥女可居住至结婚出嫁为止,所有房屋权益都归F。《协议》同时明确了F外甥女可获取的一次性奖励、津贴、奖励费等。律师

嗣后,F按《协议》约定向F外甥女支付了上述费用,F外甥女亦因结婚购房而搬离,并将户籍迁出,故房屋所有权利应当归F所有。(2018)沪0113民初3909号(2018)沪02民终8270号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