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敏购买一套二手房,原本这套房屋比市场价便宜20%,小敏觉得自己占了个大便宜,但当他把10万元定金交给中介后,中介打电话称房东本来不住在附近,不清楚房屋价格,故而挂牌价过于便宜,现在要出售了,来附近了解了价格后上涨了30万元,但中介说这个价格还是比一般的房子便宜5%左右,值得购买。律师
房东的突然提价打乱了小敏的资金安排,他有50万元的一笔存款,存了四年多了,到今年11月份才到期,如果提前取出来,损失太大了。小敏拿着50万元存单找到同事小佟,称存款可以质押在小佟处,但小佟前几天到期的资金先借给自己用用,利息他会照付的。小佟正好到期了一笔25万元的存款,前几天正为投资理财产品咨询了小敏。
虽然小敏对质押存单有所了解,但小佟对此一无所知,他在我们的免费法律咨询日来到律师事务所,希望获得法律建议和帮助。沈洁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第224条的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又根据225条的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胡总和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律师
所谓的将存单质押,是指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
沈律师认为如果小敏有存单,完全可以到银行去办理出质,银行都接受存款单的质押,不需要质押给同事,而且质押给个人的,都无处办理质押登记。现在小敏提出存单可以质押在小佟处,但沈律师认为这样还是非常不妥,小敏交付存单后,完全可以凭身份证到银行再去补办一张,小敏处的质押的存单就成了废纸,不能保障债权人小佟的权益。更何况银行办理存单质押,手续费和利息也不贵,也是可以选择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