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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为质押向他人借款,出借人需注意什么

范女士是一名从事家政服务的服务人员,她为一名居住在高档楼盘、小汽车代步,穿着打扮非常讲究,言语谈吐文雅礼貌的老太提供家政服务。一两天前对方拿着一张大额的存单向她借款三十万元,对方称由于存单是定期的,还没有到期,如果提前取出来会损失很多的利息,但现在家里有急用,可以将存单抵押在范女士手中。在拍摄了存单照片后,范女士决定问问。正巧范女士的侄女在沈律师处办理案件,范女士就跟着侄女一起来法律咨询。律师

沈律师认为如果有大额存单的,可以直接将自己或替他人的定气存单作为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河办理资金冻结止付手续,即核押手续,和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防止核弹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当然如果是抵押给自然人或者其他法人的,由存单所有人办理债权质押担保手续,将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自己能够履行债务的担保。

但由于存单是可以补办的,如果是质押给个人的,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在现时中需要质押存单的并不多见,即便有,也是质押给金融机构。并且沈律师认为如果要接受存单质押,而且许以较高的年息,并不划算,对此,沈律师建议范女士可以和借款人共同去银行先查证一下存单是否有效。如果存单有效,问一下对方为何不用存单作为质押向银行借款。律师

后来范女士提出到银行去查证存单的真伪后,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表示拒绝。如果是伪造的大额存单质押在被害人处,让人觉得放心,再许以高利息让人心动,又以家人生病,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等理由让人产生同情,难以拒绝。诈骗犯罪往往发生在有一定熟悉程度的人们之间,比如邻居、朋友、钟点工等殊荣为作案对象。由于这种行为在一片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使用种种手段使被害人对其产生信任,自愿交付财物。

被害人往往为诈骗分子开出的好处所吸引,有些被害人本身不会轻易借钱给他人,但在高额利息下开始动心。同情怜悯弱者是人之常情,在加上高额的利息,使得他人上当受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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