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沈律师您好,我把钱借给了朋友赵某做生意,赵某刚毕业没多久,没什么积蓄,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公务员,我本来让赵某向他父母借款。赵某说父母刚买房子没积蓄,没多余的钱支援其创业,为了保障赵某能还钱,我想让赵某的父母做担保人。赵某父母表示同意。律师
赵某父母提出如果赵某生意失败,要他自己先想办法归还,实在不能归还才由他们承担。我的要求是如果赵某无力还债,他父母就要替他归还,他再还给其父母。双方各执一词,现在双方决定各退一步,把两种想法都写入合同,请问律师是否可行。
沈洁律师答复你们把两种方式都写入担保合同,属约定不明。担保的本意是保障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防止债务人轻易违约或者在无力承担债务。合同债权不仅仅可以建立在债务人的财产和信用上,也可以由第三人的信用进行保证,第三人可以收取担保费,也可以无偿为之。律师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债务人、债权人和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即赵某父母提出的方式是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没有经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前,可以拒绝履行保证义务。只有当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经过强制执行仍不能偿付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你的说法就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意思。
如果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你们将两种保证方式均写入保证合同,那么是一个不明确的约定,故而赵某的父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律师